報載台中有一羣大學生嗆聲要廢止警察在路上攔檢酒測。明理的人都知道,警察的公權力是用來防止非法者加害於無辜的弱勢,身爲大學生可以算是這個社會的精英了,有如此成羣的精英,不明事理到要放縱酒駕,正如今年6月中國大陸湖北鐘祥市羣眾發動爭取考試作弊的自由一樣無知。請閱我6月25日所發表的:
〈湖北鐘祥市發動爭取考試作弊的自由〉
社會中如果有一羣祇爲自己的好處來判斷是非,當他們爲社會帶來問題時,他們會製造話題模糊焦點,並且會發出大聲,引導大眾不顧真正問題,如遇鬼打牆一般,自然而然地向著自私而大聲的一方靠攏。
不久前台灣發生的關說案,就是一例,該案起因於民進黨立委總召柯建銘掏空全民電通案件,柯總召請國民黨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司法有關人員,而使柯總召成功脫罪。經馬總統公開事件真相後,社會大眾,包括公民團體、大學生、等等不去聲討犯法亂紀的立委,反而去譴責特偵組監聽犯罪嫌疑人的電話,柯總召曾經利用立法院「小總機」分配給他助理的電話安排收受賄款,特偵組也經法律程序監聽此電話,被一致認爲神聖不可侵犯的國會電話豈可監聽,羣起呼籲要廢除特偵組,徹夜坐佔總統府前凱道要求馬英九道歉下台。但無人質疑利用立法院電話做犯罪勾當是否應該罪加一等,檢察官只須把柯總召的助理傳去一問便知,可是檢察官不這樣做,反而順著柯總召的意思傳訊了馬總統。
最近大統油品問題可能也在模糊焦點之中。問題的中心是奸商在高價油中滲入低價油,例如被查出該公司出售的「純」橄欖油中90%滲入棉花籽油等最低價的油,爲了使假油的顏色像真橄欖油,所以在假油中加了銅葉綠素,並且還加了其他化學品使假油的味道像真橄欖油。其他如蔴油、辣椒油等的味道都是化學品調配出來的。所以問題之一是低價油冒充高價油賺黑心錢。問題之二是爲冒充真油的色香味所加的化學品是否有毒?
今天見報台灣有食品專家說「棉籽油是可以吃的、可以用的,並不是毒油,許多大國都在生産及食用,鬧出這個是國際笑話。」這句話就在模糊焦點,促使民眾自慚鬧了國際笑話,從此對假油事件便禁聲不語了。
其實這次假油問題就是我上述的兩個:其一是低價油(如棉籽油)冒充高價油(如橄欖油)賺黑心錢。其二是爲了冒充真品油的色香味所加的化學品是否有毒。這位專家所說棉籽油可食用的事實許多非專家也都知道,但這並不說明棉籽油冒充橄欖油是正當的事情。該專家並未談到第二個問題(爲冒充色香味所加入的化學品是否有毒的問題),就把這件事總結爲「國際笑話」了。專家之言,或媒體斷章取義,大有故意模糊焦點,爲奸商護短之嫌。
Saturday, October 26, 2013
Sunday, October 20, 2013
台灣食品大陸化
奸商發現用化學方法可以製造出各種香味,或改變食品的色澤,從此可以一本萬利,在原本應該保護消費者的官方腐敗、能力薄弱、缺少監督的環境下,市場上黑心食物充斥,人民健康尤其得不到保障。
前一陣子當中國大陸鬧地溝油、毒奶粉時,在美國的台灣食品商還自傲地說「所有產品都來自台灣,請放心購用。」沒多久,台灣也查出食物中有毒的添加物黏稠劑等,又查到很多食品中加入的澱粉都是有毒的,從此這句廣告詞便消聲匿跡了。
今天台灣在一陣不分是非的政治風暴後,市場上造假食物又有了驚人的新發現。那是有31年歷史的大統公司生産及銷售的79項油品中已查獲74項違法,他們在高價油中滲入低價油,並用人工化學品調出色香味以亂真。該公司每年售出「100%純特級橄欖油」近10萬公斤,但該公司每年僅從西班牙進口橄欖油才1萬公斤,其他的9萬公斤都用廉價的葵花油和棉籽油混充,爲使色澤像橄欖油的淡綠色,還添加了法定不可食用的銅葉緣素,老闆爲了發財喪盡天良,他公司裡的眾多員工難道都一樣喪盡天良,30年之久無人出來揭發,真是不可思議。在法律上老闆是主犯,其他參與其事者都是共犯,應該一併追究刑責。
台灣大統油品事件經海內外新聞轉遍了全世界,英國BBC中文網報導得很清楚。請點擊:
BBC中文網:台灣大統油品爆黑心
可惜該報導作爲插圖的那幀中央社照片說明,在文字表達上有些瑕疵,從原說明「除了橄欖油以外,大統花生油、辣椒油、苦茶油以及香油等等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來看,其文意是:「橄欖油除外,其他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如此便有悖於新聞報導的原意。若改寫爲「除橄欖油有問題外,大統花生油、辣椒油、苦茶油以及香油等等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就完全和新聞內容吻合了。
前一陣子當中國大陸鬧地溝油、毒奶粉時,在美國的台灣食品商還自傲地說「所有產品都來自台灣,請放心購用。」沒多久,台灣也查出食物中有毒的添加物黏稠劑等,又查到很多食品中加入的澱粉都是有毒的,從此這句廣告詞便消聲匿跡了。
今天台灣在一陣不分是非的政治風暴後,市場上造假食物又有了驚人的新發現。那是有31年歷史的大統公司生産及銷售的79項油品中已查獲74項違法,他們在高價油中滲入低價油,並用人工化學品調出色香味以亂真。該公司每年售出「100%純特級橄欖油」近10萬公斤,但該公司每年僅從西班牙進口橄欖油才1萬公斤,其他的9萬公斤都用廉價的葵花油和棉籽油混充,爲使色澤像橄欖油的淡綠色,還添加了法定不可食用的銅葉緣素,老闆爲了發財喪盡天良,他公司裡的眾多員工難道都一樣喪盡天良,30年之久無人出來揭發,真是不可思議。在法律上老闆是主犯,其他參與其事者都是共犯,應該一併追究刑責。
台灣大統油品事件經海內外新聞轉遍了全世界,英國BBC中文網報導得很清楚。請點擊:
BBC中文網:台灣大統油品爆黑心
可惜該報導作爲插圖的那幀中央社照片說明,在文字表達上有些瑕疵,從原說明「除了橄欖油以外,大統花生油、辣椒油、苦茶油以及香油等等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來看,其文意是:「橄欖油除外,其他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如此便有悖於新聞報導的原意。若改寫爲「除橄欖油有問題外,大統花生油、辣椒油、苦茶油以及香油等等七十四種油品皆有問題。」就完全和新聞內容吻合了。
Friday, October 11, 2013
鬼打牆
幼時常聽說鄕間走夜路的人遇到鬼打牆的事,總使我半信半疑。鄉間沒有路燈,夜晚趕路,祇憑星光和月光,依稀順著人走出來的路行進,有時會經過墳場,聽起來就有些怕人。走夜路的人當遇到鬼打牆時,眼前一片漆黑,摸黑往前走時其實是在原地轉圈,一直可以轉圈到天亮,或有其他行人見狀喚他,才會恢復正常。
我即將80歲的人今晨二時左右生平首次遇到的情境,並非發生在野外,而是發生在自己的臥室中,非常神奇,也許就是所謂的「鬼打牆」了,事情是這樣的:
今(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美國太平洋時區日光即約時間(PDT, Pacific Daylight Time) 清晨1時我從睡夢中醒來後無法入睡,平時依照我的習慣會拿出一本書來閲讀,最多讀兩頁就會丟下書本重回夢鄕,今晨改用IPad 不開床頭燈來玩Sudoku,誰知玩了约一小時還不想睡,便把IPad 蓋上放下休息一回,目光從我躺著的腳後左前方浴室方向看去。在正常情況的黑夜裡,躺在床上可以透過浴室的門框看到浴室東邊窗戶外的夜色天光,可是今天祇見一片漆黑,其中還有兩點紅光,停留在漆黑的天空特別明亮,越看越像是衝著我來的,我即起身想去浴室看個究竟,可是經常在夜晚不需照明便可走向浴室的通道,今天好像被我的床阻塞住了,黑色天空及兩盞紅燈依舊不動,我轉身到床頭櫃摸到手電筒,想用來照明看我腳前被什麼東西所擋,當我拿著手電筒回頭再向浴室看時剛才的景象已不復存在,一切恢復到平時的情況,窗外夜色天光把窗戶的形態襯托得清清楚楚,我可以很容易地走到浴室,剛才的情況當時使我百思不解。
後來我看到浴室門右方電視機下有兩個紅色LED (Light Emitting Diode) 指示燈亮著,使我懷疑剛才的「鬼打牆」可能和這兩個紅小亮點有關。所以我的暫定結論是:當我在黑暗中集中視力在小小的IPad 螢幕上時突然轉移視線向床前,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漆黑一片中兩盞紅燈,此時視線出射角度約不到20度,就像照相機的長鏡頭一樣zoom到20度,祇見到狹隘的一小塊地方,然後腦子立即想將長鏡頭轉向浴室方向,可是長鏡頭沒有立即轉方向,所以要想往浴室走時便向紅燈方向走而被床擋住去路,當回頭拿手電筒時錯覺已經消失,所以一切又恢復正常了,以上是我對「鬼打牆」的初步結論,希望科學家們有更深的研究。
我即將80歲的人今晨二時左右生平首次遇到的情境,並非發生在野外,而是發生在自己的臥室中,非常神奇,也許就是所謂的「鬼打牆」了,事情是這樣的:
今(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美國太平洋時區日光即約時間(PDT, Pacific Daylight Time) 清晨1時我從睡夢中醒來後無法入睡,平時依照我的習慣會拿出一本書來閲讀,最多讀兩頁就會丟下書本重回夢鄕,今晨改用IPad 不開床頭燈來玩Sudoku,誰知玩了约一小時還不想睡,便把IPad 蓋上放下休息一回,目光從我躺著的腳後左前方浴室方向看去。在正常情況的黑夜裡,躺在床上可以透過浴室的門框看到浴室東邊窗戶外的夜色天光,可是今天祇見一片漆黑,其中還有兩點紅光,停留在漆黑的天空特別明亮,越看越像是衝著我來的,我即起身想去浴室看個究竟,可是經常在夜晚不需照明便可走向浴室的通道,今天好像被我的床阻塞住了,黑色天空及兩盞紅燈依舊不動,我轉身到床頭櫃摸到手電筒,想用來照明看我腳前被什麼東西所擋,當我拿著手電筒回頭再向浴室看時剛才的景象已不復存在,一切恢復到平時的情況,窗外夜色天光把窗戶的形態襯托得清清楚楚,我可以很容易地走到浴室,剛才的情況當時使我百思不解。
後來我看到浴室門右方電視機下有兩個紅色LED (Light Emitting Diode) 指示燈亮著,使我懷疑剛才的「鬼打牆」可能和這兩個紅小亮點有關。所以我的暫定結論是:當我在黑暗中集中視力在小小的IPad 螢幕上時突然轉移視線向床前,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漆黑一片中兩盞紅燈,此時視線出射角度約不到20度,就像照相機的長鏡頭一樣zoom到20度,祇見到狹隘的一小塊地方,然後腦子立即想將長鏡頭轉向浴室方向,可是長鏡頭沒有立即轉方向,所以要想往浴室走時便向紅燈方向走而被床擋住去路,當回頭拿手電筒時錯覺已經消失,所以一切又恢復正常了,以上是我對「鬼打牆」的初步結論,希望科學家們有更深的研究。
Wednesday, October 9, 2013
我們需要大無畏的精神
在盛行西瓜效應、鄉愿意識濃厚的社會裡,爲小邊說話是要有勇氣的,爲小邊行動更要有大無畏的精神。
可是話要說回來,在這種社會裡的大邊未必真正是大邊,小邊未必真正是小邊。真正的大邊隱藏在沉黙的大眾裡,祇要是正義的、反特權的、反營私舞弊的都在真正大邊的一方。
我在此鄭重轉發銀正雄先生的《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希望隱藏的大邊群眾挺身而出,讓虛假的大邊變回小邊知難而退,早日恢復中華民國政府正常運作。
標題: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紅衫軍立院趕豬!
10月12日,由我本人和網友筱篟在一日發起的討逆行動,呼應者日益眾多,但仍懇祈諸位踴躍參與。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如蒙諸位允可,我會在立法院前,在朗朗乾坤下,對著在場民眾宣讀「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我們一起來驅逐國會群豬。
是的,我們有心裡準備,參與行動人數未必很多,但我們有沛然莫之能禦的能量。我們是一把火,是一盞燈,決定在10月12日這一天,號召有志者一燈傳千燈,千燈傳萬燈,共同討伐以王柯為首的國會逆賊,還我臺灣民主法治淨土。
1、9月6日司法關說案爆發前,王金平,你為何舉家匆忙逃赴馬來西亞小島,是誰給你通風報信,導致特偵組發現你失蹤後,不得不臨時召開記者會,揭發這起駭人聽聞的國會大醜聞?
2、你的二女兒真的是在今年9月8日結婚嗎?為何你的說詞可以出現「家庭旅遊、兩年前結婚、兩年前訂婚、一年前訂婚、今年補辦喜宴」等前後反覆矛盾之語?為何電視傳媒至該島查問,卻查無此事?為何你的二女婿會出現至少三個姓名?為何至今提不出二女兒結婚證書、你身為主婚人的現場照片?
3、既然你矢口宣稱二女兒在9月8日出嫁,為何你一手把持的「臺灣民主基金會」,會在9月發刊文宣上仍安排你在7日施明德的演講場合,負責介紹施先生上臺?莫非你二女兒結婚如此神秘,神秘到必須在9月6日凌晨通知你這個當父親的,讓你不得不放施明德好大一隻鴿子?難道施明德也在幫你欺瞞民眾?
4、你和連戰父子既是通家之好,又是國民黨老戰友,更是民主基金會老夥伴,可想而知,連戰父子能不知道你會為施明德的演講站臺?但又為什麼他們如此確定你逃往國外,真的是去主持婚禮?是你欺騙連戰父子,抑或你們都是欺瞞國人的共犯──好讓連戰、連勝文可以從容幫你轉移司法關說焦點,痛罵馬總統不該這樣羞辱你?
5、9月7日,馬總統依憲法第44條規定,下令你從馬來西亞盡速返台,針對司法關說案,向國人報告。你身為國民黨員、不分區立委、立法院長,為何滯延不歸、公然抗命,坐令你炮製的「二女兒結婚」謊言一再發酵?你對你的黨主席、對國家元首、對臺灣人民和中華民國忠誠嗎?
6、案發至今,你以滿嘴仁義道德的姿態,矢口否認你和柯建銘基於犯意之聯絡,對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進行關說,但對後兩者的坦承受託,卻始終一意轉移焦點,避而不答。請問,你良心何在,何以對國人一再說謊?
7、前立委李敖曾公開在電視上承認,收了你送給他的兩百萬元。當知李敖素來仇視國民黨,你為何平白無故給他一筆巨款?進而言之,倘若李敖以「黨敵」身分都能拿到兩百萬,請問,你是不是「普渡」藍綠立委,每個人都拿過你的錢,收了你的好處,讓你幫他們關說過?否則此輩「豬仔立委」何以對你明挺暗助,紛紛把矛頭轉向依法監聽的檢察總長黃世銘,逼迫馬總統辭去黨主席?
8、你明知自己所作所為,天理難容,明知已被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已然失去「政黨票」民意支持,卻依然膽敢玩法弄權,高座主席臺上,不惜踐踏國會與司法尊嚴,罔顧憲政法治。請問你是否害怕一旦失去立法院長這一保護傘,終將成為階下囚?你到底有多少不可告人的貪腐罪行,深恐東窗事發?
9、十幾年前,新瑞都案爆發,檢調查出蘇惠珍找李明哲關說國民黨黑金大老,獲取20億元巨款。其後,檢方查獲李明哲單據,其中就有你王金平和柯建銘列名其上,李明哲辯稱「那是打麻將的輸贏帳單」。到了臺北地院審理,檢察官當庭唸出單據上的數字,說是你輸了400多萬元,柯建銘贏了154萬元。請問王金平,這是當時身為立法院副院長的你,該做的事嗎?你的薪水有多少,可以讓你豪賭大輸至此?你不是自稱虔誠禮佛嗎,請問哪本佛經告訴你,你可以這樣胡作非為,竟是從以前的「牌桌戰友」,躍升為「關說戰友」。你們究竟聯手幹了多少傷天害理的罪行?
10、誰都知道兩岸服貿協議,攸關臺灣未來甚鉅。但此案卻在今年6月底,你以國會議長身分,表面宣稱朝野協商,卻協商出「逐條審核」的荒謬結果。請問,你和柯建銘所做密室協商,到底有何條件交換?為何包括羅淑蕾在內的幾名國民黨立委在10月2日聲稱,他們原本要以「拼經濟」為由,逼迫馬總統就你的假處分案,放棄向最高法院上訴的權利。可誰都知道服貿協議審議在即,這幾名立委豈不是拿此重大法案的通過與否,向馬總統進行「司法關說」,卻藉口「拼經濟」?他們莫非欠了你莫大人情,必須幫你向總統施壓?
王金平,論閣下禍國殃民之貪腐大罪,簡直猶在陳水扁之上。難怪蘇貞昌不惜舉全黨為你聲援,把臺灣社會搞得是非錯亂,道德淪喪、民主挫敗、司法尊嚴幾至於全毀。
王金平,你怎麼還有臉拿著《金剛經》念佛,欺世盜名?怎麼敢藉勢藉端把持立法院,欺壓全臺灣之人民百姓?你還有人性可言嗎?
此刻,就是展開行動的時候,請大家把這封檄文用A4紙正反面影印下來。每個人只要複印10份、20份就好,你們可以逢人就傳,一傳十,十傳就是一百,相信我,力量會很可觀。此外,也可以在10月12日帶到立法院群賢樓去散發。
同時,也請你們將此文上傳臉書,傳到總統府,五院官網,一傳十十傳百千萬,傳給全世界所有華人看,讓他們知道王金平、柯建銘的萬惡罪行,讓他們知道台灣的立委群豬如何天良喪盡!
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兩點鐘,請你自備上書「萬年群豬樓」或「群賊樓」的字條或布條,尺寸大小無所謂,只要能把聲音傳出去,傳到國際上去就行。
10月12日,請你穿上紅衣,到立法院「養豬處」,和我們站在一起,不需要諸位交費,只請你自備開水,自帶相機就行。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集合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驅逐國賊,立院趕豬,解散國會。
我們的口號更簡單:王金平,叛國!柯建銘,臺奸!解散國會!解散國會!
最後,這次「人民在怒吼,解散國會」的籌備行動,仍委請筱篟網友主持規劃執行。請樓上告訴樓下,左鄰告訴右舍,是時候解散國會了,人民到了必須驅除國會群豬,秋祭天地的時候了!
謝謝大家。
銀正雄
可是話要說回來,在這種社會裡的大邊未必真正是大邊,小邊未必真正是小邊。真正的大邊隱藏在沉黙的大眾裡,祇要是正義的、反特權的、反營私舞弊的都在真正大邊的一方。
我在此鄭重轉發銀正雄先生的《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希望隱藏的大邊群眾挺身而出,讓虛假的大邊變回小邊知難而退,早日恢復中華民國政府正常運作。
標題: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紅衫軍立院趕豬!
10月12日,由我本人和網友筱篟在一日發起的討逆行動,呼應者日益眾多,但仍懇祈諸位踴躍參與。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如蒙諸位允可,我會在立法院前,在朗朗乾坤下,對著在場民眾宣讀「十問王金平,討伐國賊檄文」,我們一起來驅逐國會群豬。
是的,我們有心裡準備,參與行動人數未必很多,但我們有沛然莫之能禦的能量。我們是一把火,是一盞燈,決定在10月12日這一天,號召有志者一燈傳千燈,千燈傳萬燈,共同討伐以王柯為首的國會逆賊,還我臺灣民主法治淨土。
1、9月6日司法關說案爆發前,王金平,你為何舉家匆忙逃赴馬來西亞小島,是誰給你通風報信,導致特偵組發現你失蹤後,不得不臨時召開記者會,揭發這起駭人聽聞的國會大醜聞?
2、你的二女兒真的是在今年9月8日結婚嗎?為何你的說詞可以出現「家庭旅遊、兩年前結婚、兩年前訂婚、一年前訂婚、今年補辦喜宴」等前後反覆矛盾之語?為何電視傳媒至該島查問,卻查無此事?為何你的二女婿會出現至少三個姓名?為何至今提不出二女兒結婚證書、你身為主婚人的現場照片?
3、既然你矢口宣稱二女兒在9月8日出嫁,為何你一手把持的「臺灣民主基金會」,會在9月發刊文宣上仍安排你在7日施明德的演講場合,負責介紹施先生上臺?莫非你二女兒結婚如此神秘,神秘到必須在9月6日凌晨通知你這個當父親的,讓你不得不放施明德好大一隻鴿子?難道施明德也在幫你欺瞞民眾?
4、你和連戰父子既是通家之好,又是國民黨老戰友,更是民主基金會老夥伴,可想而知,連戰父子能不知道你會為施明德的演講站臺?但又為什麼他們如此確定你逃往國外,真的是去主持婚禮?是你欺騙連戰父子,抑或你們都是欺瞞國人的共犯──好讓連戰、連勝文可以從容幫你轉移司法關說焦點,痛罵馬總統不該這樣羞辱你?
5、9月7日,馬總統依憲法第44條規定,下令你從馬來西亞盡速返台,針對司法關說案,向國人報告。你身為國民黨員、不分區立委、立法院長,為何滯延不歸、公然抗命,坐令你炮製的「二女兒結婚」謊言一再發酵?你對你的黨主席、對國家元首、對臺灣人民和中華民國忠誠嗎?
6、案發至今,你以滿嘴仁義道德的姿態,矢口否認你和柯建銘基於犯意之聯絡,對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進行關說,但對後兩者的坦承受託,卻始終一意轉移焦點,避而不答。請問,你良心何在,何以對國人一再說謊?
7、前立委李敖曾公開在電視上承認,收了你送給他的兩百萬元。當知李敖素來仇視國民黨,你為何平白無故給他一筆巨款?進而言之,倘若李敖以「黨敵」身分都能拿到兩百萬,請問,你是不是「普渡」藍綠立委,每個人都拿過你的錢,收了你的好處,讓你幫他們關說過?否則此輩「豬仔立委」何以對你明挺暗助,紛紛把矛頭轉向依法監聽的檢察總長黃世銘,逼迫馬總統辭去黨主席?
8、你明知自己所作所為,天理難容,明知已被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已然失去「政黨票」民意支持,卻依然膽敢玩法弄權,高座主席臺上,不惜踐踏國會與司法尊嚴,罔顧憲政法治。請問你是否害怕一旦失去立法院長這一保護傘,終將成為階下囚?你到底有多少不可告人的貪腐罪行,深恐東窗事發?
9、十幾年前,新瑞都案爆發,檢調查出蘇惠珍找李明哲關說國民黨黑金大老,獲取20億元巨款。其後,檢方查獲李明哲單據,其中就有你王金平和柯建銘列名其上,李明哲辯稱「那是打麻將的輸贏帳單」。到了臺北地院審理,檢察官當庭唸出單據上的數字,說是你輸了400多萬元,柯建銘贏了154萬元。請問王金平,這是當時身為立法院副院長的你,該做的事嗎?你的薪水有多少,可以讓你豪賭大輸至此?你不是自稱虔誠禮佛嗎,請問哪本佛經告訴你,你可以這樣胡作非為,竟是從以前的「牌桌戰友」,躍升為「關說戰友」。你們究竟聯手幹了多少傷天害理的罪行?
10、誰都知道兩岸服貿協議,攸關臺灣未來甚鉅。但此案卻在今年6月底,你以國會議長身分,表面宣稱朝野協商,卻協商出「逐條審核」的荒謬結果。請問,你和柯建銘所做密室協商,到底有何條件交換?為何包括羅淑蕾在內的幾名國民黨立委在10月2日聲稱,他們原本要以「拼經濟」為由,逼迫馬總統就你的假處分案,放棄向最高法院上訴的權利。可誰都知道服貿協議審議在即,這幾名立委豈不是拿此重大法案的通過與否,向馬總統進行「司法關說」,卻藉口「拼經濟」?他們莫非欠了你莫大人情,必須幫你向總統施壓?
王金平,論閣下禍國殃民之貪腐大罪,簡直猶在陳水扁之上。難怪蘇貞昌不惜舉全黨為你聲援,把臺灣社會搞得是非錯亂,道德淪喪、民主挫敗、司法尊嚴幾至於全毀。
王金平,你怎麼還有臉拿著《金剛經》念佛,欺世盜名?怎麼敢藉勢藉端把持立法院,欺壓全臺灣之人民百姓?你還有人性可言嗎?
此刻,就是展開行動的時候,請大家把這封檄文用A4紙正反面影印下來。每個人只要複印10份、20份就好,你們可以逢人就傳,一傳十,十傳就是一百,相信我,力量會很可觀。此外,也可以在10月12日帶到立法院群賢樓去散發。
同時,也請你們將此文上傳臉書,傳到總統府,五院官網,一傳十十傳百千萬,傳給全世界所有華人看,讓他們知道王金平、柯建銘的萬惡罪行,讓他們知道台灣的立委群豬如何天良喪盡!
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兩點鐘,請你自備上書「萬年群豬樓」或「群賊樓」的字條或布條,尺寸大小無所謂,只要能把聲音傳出去,傳到國際上去就行。
10月12日,請你穿上紅衣,到立法院「養豬處」,和我們站在一起,不需要諸位交費,只請你自備開水,自帶相機就行。
10月12日下午兩點鐘集合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驅逐國賊,立院趕豬,解散國會。
我們的口號更簡單:王金平,叛國!柯建銘,臺奸!解散國會!解散國會!
最後,這次「人民在怒吼,解散國會」的籌備行動,仍委請筱篟網友主持規劃執行。請樓上告訴樓下,左鄰告訴右舍,是時候解散國會了,人民到了必須驅除國會群豬,秋祭天地的時候了!
謝謝大家。
銀正雄
Tuesday, October 8, 2013
嫌犯審問檢察官
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爲特偵組監聽案,9月25日邀請檢察總長黃世銘列席備詢。可是監聽案因他而起的柯建銘,在這個場合不但不知迴避,反而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的身份,登記第一位發言,柯建銘在質詢時批評黃世銘特務治國,黃世銘說他無法接受這樣的説法,柯建銘則在質詢最後撂下了一句「你已經死了」。
無獨有偶在前一天的報紙上有一則性侵犯張某被最高法院判刑七年定讞的新聞,報導稱當性侵時被害女子嚇得叫救命,並極力掙扎,張犯也說了那句惡霸慣用語「敢跑就死定了」。
相關新聞:
柯建銘嗆:你已經死了
性侵男説:敢跑就死定了
譲我們先了解一下王金平關說柯建銘司法案的始末:
柯建銘在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期間,涉嫌利用買賣股票機會,沖銷1200萬元私人債務,導致掏空全民電通投資大眾損失1200萬元。一、二審都判柯建銘六個月徒刑,但更一審改判他無罪。柯建銘希望檢察官放棄上訴,使他的案子無罪定讞,便透過王金平關說高檢處檢察長陳守煌,法務部長曾勇夫,結果,主辦的女檢察官林秀濤果真聽從陳守煌的話,一反常理沒有在限期內上訴,讓柯建銘「合法」侵呑全民電通1200萬元。特偵組爲柯建銘案合法檢查了柯建銘的通聯記錄譯文,由此也獲悉王、柯之間爲此案的談話。
至於特偵組無意中也監聽了立法院的電話,據說是立法院的「小總機」七線中的一線0972530235,大家(包括藍、綠立委)都認爲犯了大不韙,連檢察總長黃世銘因不知道立法院還有秘密「小總機」所以「犯了錯」都出來鞠躬道歉了,還延伸到群起發動反馬英九風潮,這實在是太過分了。其實這條線路過去有被用作犯罪工具的記錄:特偵組偵辦高院法官陳榮和貪污案時,發現某人拜託立法委員柯建銘爲一名吳姓受刑人關說假釋,後來柯建銘的助理用這支電話告訴這位某人,把大筆金錢匯入柯建銘所指定的帳戶內。
照理講,若有人企圖利用立法院的設備做掩護,從事非法活動更應罪加一等,特偵組更應該查,哪有什麼大不韙可言。
民進黨將此案比作造成美國尼克森總統下台的水門案,來誤導群眾,以爲在民主國家如美國者,監聽人民秘密都是反民主的犯罪行爲,中華民國是有聲譽的民主國家,在此民主寶島上豈可容得下如水門案的竊聽犯橫行?總統也應該下台。
美國的媒體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治安單位要監聽美國媒體的電話恐怕更要犯大不韙了。美國最近正好有一個案例可用來說明必要時依然可以監聽媒體:去年5月7日美聯社(A.P.) 發表了一則有關葉門(Yemen)恐怖組織設計內衣炸彈的新聞,恐怖組織計劃用內衣炸彈蒙蔽機場安撿,又要來大幹一次空中恐怖事件。同日晚間白宮反恐官員們對此案舉行簡報秘密會議,會中談到葉門內衣炸彈計劃不可能真的實施,因爲葉門內衣炸彈計劃完全受美國在恐怖組織裡的雙面間諜所操縱。不久後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都登出了這個雙面間諜操控內衣炸彈的新聞,不但使美國正在進行破滅恐怖組識的計劃中斷,同時還危害敵後工作人員的安全。
F.B.I.認爲這一定是內部知道詳情的人員違法洩的密,美國的新聞媒體是最神聖不可侵犯的,美聯社發稿的記者不肯透露新聞來源,F.B.I.花了一年時間詢問了550名特工及相關人員,但無收穫。於是就秘密發傳票向電話公司調閲有關新聞社和若干記者總共20條線路的通聯記錄,清查在特定時段內,任何知道這項機密的人員是否與這些媒體通電話,如發現有通話,即找出通話內容的譯文即可抓到洩漏機密的源頭。
F.B.I.很快地查到洩密者是一名承包商,55歳的唐諾•薩特本 (Donald Sachtleben)。他1983至2008年之間曾擔任F.B.I.的特工,是位炸彈專家,他經歷過許多恐怖攻擊大案件,包括1993年世貿中心炸彈案、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炸彈案、1998年非洲美國大使館炸彈案、2000年美國海軍驅逐艦在葉門被炸案,以及2001年911事件。2008年以後他轉任F.B.I.的承包商,仍然從事他的專業工作,他具備最高安全(Top secret clearance)等級,可以接觸很多機密資料。薩特本私人電腦中被查到一些非法保有的國家機密,他爲此案認罪必須服刑43個月,他稍早另犯兒童色情案認罪須服刑97個月,合計須坐牢140個月。洩漏國家機密罪在平民法院(civilian court)被判43個月徒刑算是最重的了,但相較於最近的一等兵曼寧(Manning)因洩漏機密給維基解密(WikiLeaks)被軍事法庭(military court)判刑35年要輕得多。
F.B.I.監聽媒體事件經公佈後曾引起媒體及國會民主、共和兩黨憤慨,不過司法部的回應是:用合法傳票取得電話記錄是找到嫌犯薩特本先生至關重要的途徑,由於找到嫌犯才能著手調查有關證據。簡單有力的表示其有合法性和必要性,而且也並未妨害新聞自由,媒體自由發表了他們採訪到的新聞,沒有法律責任;法律祇追究有責任保護而犯洩漏國家機密的人。
主辦檢察單位,哥侖比亞特區聯邦檢察官梅欽 (Ronald C. Machen Jr., the United States attorney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的結語最有力,他表示:「這次起訴表明了我們深切的決心,追究任何違反了自己莊嚴職責的人,以保護我們國家的機密,同時防止未來任何人肆無忌憚漠視自己確保機密信息的職責,造成潛在的毀滅性洩密事件。」(原文:"This prosecution demonstrates our deep resolve to hold accountable anyone who would violate their solemn duty to protect our nation's secrets, and to prevent future, potentially devastating leaks by those who would wantonly ignore their obligations to safeguard classified information.")
美國畢竟不是一個可以操弄是非的社會,即使有心想顛倒黑白的人也不可能得逞反而會賠上自己的信譽。以後大家都聚焦於如何堵絕類似事件發生,有各種相關措施相應而生,國家、社會、文化的水準才能因此提升。
可是台灣因水準不同,台灣的非法關說案經過一個月的演變,至今居然隨著時代潮流變成了世界流行的「洩漏機密案」;主嫌犯由原來的柯建銘和王金平變成檢察總長黃世銘;犯罪事實由關說司法變成洩漏機密。
台灣的洩密案並非如美國一等兵曼寧洩漏軍事機密給維基解密,也不如聯邦調查局承包商薩特本洩漏內衣炸彈機密給媒體,而是檢察總長將偵查所得,關於特權人士爲了私利破壞法制不可告人的勾當,報告給上司和總統知道,護短者把報告給總統知道視爲「洩漏」;把嫌犯的秘密勾當定義爲「機密」。如此便認定爲「洩漏機密」,若爲少數人的異想天開,還可以當笑話來看;若群體各界,包括立法界和司法界,大部份人不明事理至此地步,則是社會文化的墮落,是悲哀,不是笑話。
歸根結底,這個亂源是台灣的司法,司法不正才有人去關說,正如地上的狗尿有惡臭才能引來蒼蠅一樣,那些蒼蠅真的在狗尿上有所收穫,天大的掏空案可以不了了之。諷刺的是這種惡臭的司法還被大家口口聲聲地「尊重」著,當法院干涉政黨內部紀律裁決時,政黨不得不摀著鼻子說「尊重司法」;當女法官在裁決抗告案前,肆無忌憚不知迴避上電視發表意見,竟然也被大家尊重;女法官駁回了抗告,又被遭駁回的一方尊重了。
台灣一向有強烈的「西瓜效應」,那就是附和大邊較容易,勢力越來越大;要替小邊說話者必須要有很大的勇氣,聲音越來越小。因此,大邊行事者即使不照牌理出牌也可順利通行。請看,站在大邊護短者吵著要廢除當初依法設立的「特偵組」,現在雖然尚未依法廢除,但檢方在偵查「洩漏機密案」時,傳喚被告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及證人總統馬英久、行政院長 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等均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和檢察官陳舒怡分別偵訊,顯然已遵照大邊意願把特偵組涼到一旁去了,這樣的司法卻還有它的淫威,中華民國的總統還得向它表示「尊重」。有某種井蛙意識形態的群眾,很多還是年輕的學子,譲兩度穫判有罪的惡性掏空嫌犯,逍遙法外揚眉吐氣,幫助他達成詛咒辦案人員死去的心願。人民是一個國家的資本,但井底蛙是國家的負債。
無獨有偶在前一天的報紙上有一則性侵犯張某被最高法院判刑七年定讞的新聞,報導稱當性侵時被害女子嚇得叫救命,並極力掙扎,張犯也說了那句惡霸慣用語「敢跑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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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特偵組無意中也監聽了立法院的電話,據說是立法院的「小總機」七線中的一線0972530235,大家(包括藍、綠立委)都認爲犯了大不韙,連檢察總長黃世銘因不知道立法院還有秘密「小總機」所以「犯了錯」都出來鞠躬道歉了,還延伸到群起發動反馬英九風潮,這實在是太過分了。其實這條線路過去有被用作犯罪工具的記錄:特偵組偵辦高院法官陳榮和貪污案時,發現某人拜託立法委員柯建銘爲一名吳姓受刑人關說假釋,後來柯建銘的助理用這支電話告訴這位某人,把大筆金錢匯入柯建銘所指定的帳戶內。
照理講,若有人企圖利用立法院的設備做掩護,從事非法活動更應罪加一等,特偵組更應該查,哪有什麼大不韙可言。
民進黨將此案比作造成美國尼克森總統下台的水門案,來誤導群眾,以爲在民主國家如美國者,監聽人民秘密都是反民主的犯罪行爲,中華民國是有聲譽的民主國家,在此民主寶島上豈可容得下如水門案的竊聽犯橫行?總統也應該下台。
美國的媒體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治安單位要監聽美國媒體的電話恐怕更要犯大不韙了。美國最近正好有一個案例可用來說明必要時依然可以監聽媒體:去年5月7日美聯社(A.P.) 發表了一則有關葉門(Yemen)恐怖組織設計內衣炸彈的新聞,恐怖組織計劃用內衣炸彈蒙蔽機場安撿,又要來大幹一次空中恐怖事件。同日晚間白宮反恐官員們對此案舉行簡報秘密會議,會中談到葉門內衣炸彈計劃不可能真的實施,因爲葉門內衣炸彈計劃完全受美國在恐怖組織裡的雙面間諜所操縱。不久後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都登出了這個雙面間諜操控內衣炸彈的新聞,不但使美國正在進行破滅恐怖組識的計劃中斷,同時還危害敵後工作人員的安全。
F.B.I.認爲這一定是內部知道詳情的人員違法洩的密,美國的新聞媒體是最神聖不可侵犯的,美聯社發稿的記者不肯透露新聞來源,F.B.I.花了一年時間詢問了550名特工及相關人員,但無收穫。於是就秘密發傳票向電話公司調閲有關新聞社和若干記者總共20條線路的通聯記錄,清查在特定時段內,任何知道這項機密的人員是否與這些媒體通電話,如發現有通話,即找出通話內容的譯文即可抓到洩漏機密的源頭。
F.B.I.很快地查到洩密者是一名承包商,55歳的唐諾•薩特本 (Donald Sachtleben)。他1983至2008年之間曾擔任F.B.I.的特工,是位炸彈專家,他經歷過許多恐怖攻擊大案件,包括1993年世貿中心炸彈案、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炸彈案、1998年非洲美國大使館炸彈案、2000年美國海軍驅逐艦在葉門被炸案,以及2001年911事件。2008年以後他轉任F.B.I.的承包商,仍然從事他的專業工作,他具備最高安全(Top secret clearance)等級,可以接觸很多機密資料。薩特本私人電腦中被查到一些非法保有的國家機密,他爲此案認罪必須服刑43個月,他稍早另犯兒童色情案認罪須服刑97個月,合計須坐牢140個月。洩漏國家機密罪在平民法院(civilian court)被判43個月徒刑算是最重的了,但相較於最近的一等兵曼寧(Manning)因洩漏機密給維基解密(WikiLeaks)被軍事法庭(military court)判刑35年要輕得多。
F.B.I.監聽媒體事件經公佈後曾引起媒體及國會民主、共和兩黨憤慨,不過司法部的回應是:用合法傳票取得電話記錄是找到嫌犯薩特本先生至關重要的途徑,由於找到嫌犯才能著手調查有關證據。簡單有力的表示其有合法性和必要性,而且也並未妨害新聞自由,媒體自由發表了他們採訪到的新聞,沒有法律責任;法律祇追究有責任保護而犯洩漏國家機密的人。
主辦檢察單位,哥侖比亞特區聯邦檢察官梅欽 (Ronald C. Machen Jr., the United States attorney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的結語最有力,他表示:「這次起訴表明了我們深切的決心,追究任何違反了自己莊嚴職責的人,以保護我們國家的機密,同時防止未來任何人肆無忌憚漠視自己確保機密信息的職責,造成潛在的毀滅性洩密事件。」(原文:"This prosecution demonstrates our deep resolve to hold accountable anyone who would violate their solemn duty to protect our nation's secrets, and to prevent future, potentially devastating leaks by those who would wantonly ignore their obligations to safeguard classified information.")
美國畢竟不是一個可以操弄是非的社會,即使有心想顛倒黑白的人也不可能得逞反而會賠上自己的信譽。以後大家都聚焦於如何堵絕類似事件發生,有各種相關措施相應而生,國家、社會、文化的水準才能因此提升。
可是台灣因水準不同,台灣的非法關說案經過一個月的演變,至今居然隨著時代潮流變成了世界流行的「洩漏機密案」;主嫌犯由原來的柯建銘和王金平變成檢察總長黃世銘;犯罪事實由關說司法變成洩漏機密。
台灣的洩密案並非如美國一等兵曼寧洩漏軍事機密給維基解密,也不如聯邦調查局承包商薩特本洩漏內衣炸彈機密給媒體,而是檢察總長將偵查所得,關於特權人士爲了私利破壞法制不可告人的勾當,報告給上司和總統知道,護短者把報告給總統知道視爲「洩漏」;把嫌犯的秘密勾當定義爲「機密」。如此便認定爲「洩漏機密」,若爲少數人的異想天開,還可以當笑話來看;若群體各界,包括立法界和司法界,大部份人不明事理至此地步,則是社會文化的墮落,是悲哀,不是笑話。
歸根結底,這個亂源是台灣的司法,司法不正才有人去關說,正如地上的狗尿有惡臭才能引來蒼蠅一樣,那些蒼蠅真的在狗尿上有所收穫,天大的掏空案可以不了了之。諷刺的是這種惡臭的司法還被大家口口聲聲地「尊重」著,當法院干涉政黨內部紀律裁決時,政黨不得不摀著鼻子說「尊重司法」;當女法官在裁決抗告案前,肆無忌憚不知迴避上電視發表意見,竟然也被大家尊重;女法官駁回了抗告,又被遭駁回的一方尊重了。
台灣一向有強烈的「西瓜效應」,那就是附和大邊較容易,勢力越來越大;要替小邊說話者必須要有很大的勇氣,聲音越來越小。因此,大邊行事者即使不照牌理出牌也可順利通行。請看,站在大邊護短者吵著要廢除當初依法設立的「特偵組」,現在雖然尚未依法廢除,但檢方在偵查「洩漏機密案」時,傳喚被告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及證人總統馬英久、行政院長 江宜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等均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和檢察官陳舒怡分別偵訊,顯然已遵照大邊意願把特偵組涼到一旁去了,這樣的司法卻還有它的淫威,中華民國的總統還得向它表示「尊重」。有某種井蛙意識形態的群眾,很多還是年輕的學子,譲兩度穫判有罪的惡性掏空嫌犯,逍遙法外揚眉吐氣,幫助他達成詛咒辦案人員死去的心願。人民是一個國家的資本,但井底蛙是國家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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