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日新聞》「大陸新聞中心」7月24日的報導稱:之前發現的南京牛首山南麓一座明朝貴族墓,最近由專家鑑定,基主人爲鄭和七下西洋的副使,明都知監太監洪保,從墓中出土的墓誌來看,史料記載的寶船大者長44丈4尺、闊18丈是真的存在。 http://www.nownews.com/2010/07/24/91-2629146.htm
這六百多字的報導並未引述「墓誌」的內容,究竟墓誌如何證明了鄭和寶船大小的真實性,不得而知。但報導所稱,墓主人,也是一個太監,名叫洪保,且為鄭和七次下西洋的副使。這就和正史大相徑庭了。
據《明史》記載,鄭和七下西洋的唯一副使是王景弘,此人文武雙全,在任命擔任下西洋副使時官職為兵部尚書,官階正二品,相當於今日的國防部長,並非太監(或稱:宦官,內臣,中臣)。
復查《明史》的〈本紀〉及〈宦官列傳〉並無有關洪保的記載,再查,明朝鞏珍所撰《西洋番國誌》確有洪保的記載,鞏珍是當時在南京負責爲鄭和船隊補給的官員。那是永樂十九年(1421年)鄭和第五次下西洋時,爲了要送各番國使臣回國,加派了太監洪保,職稱是「右少監」,後來在第七次下西洋時(1430年)也有洪保,但都不是副使。
再說墓誌銘的目的:人們除非根本不刻墓誌銘,若刻墓誌銘,目的無非是供後人憑弔閱讀,因此,刻墓誌銘的碑必然設在墓前最突顯的地方,不可能將它埋在墓穴內只供盜墓賊來參考,或專等後世考古隊來發掘。
鄭和寶船有44丈4尺(142.1米,或466英尺)長,18丈(57.6米,或189英尺)闊,超過了木材結構加長到200英尺以上後,在海上承受彎力、扭力和剪力下,而能保持基本原形,不產生裂縫的限制。若不用現代化的金屬或玻璃纖維做骨架,加用柔性材料如塑膠或橡膠做包裹或內襯,要純用木材不可能造出如此大,而真能在海中航行,不漏水的木船。只憑一個墓誌銘說船有如此大是不能證明寶船真有如此大的,即使《明史》〈宦官列傳〉的鄭和篇中也提到這號寶船,但因《明史》〈兵誌〉中無此號船,如此大的寶船仍不可信,誠如《明史》主編張廷玉呈乾隆皇帝的《張廷玉上明史表》所說:「稗官野錄,大都荒誕無稽;家傳碑銘,亦復浮誇失實。」除非有文獻說明當初如何克服了困難,用什麼方法造成如此大而實用的船,才值得去研究其可信度。
鄭和出使七次下西洋確有其事,但他的寶船大小,經過文人慣用的誇大其辭後,放到今日科學眼光下已被公認爲不可能的神話了。實際上歷年也確有不少人嘗試打造過二百英尺以上長度的純木船,但都沒有成功的記錄。
大家說鄭和是個航海家,其實一個出生在中國內陸的雲南、自小入宮、及長得寵於皇上、整日周旋於王公大巨之間的人物,那會有什麼航海技能?鄭和在他船隊中的角色是皇權的代表,他有生殺大權,任何事情由他說了算,可是鄭和及船隊中其他高級領導人物都非實際航海者,他們主要的任務是搜尋被他們主子永樂帝朱棣(廟號明成祖)推翻而逃跑的建文帝朱允炆(廟號明惠帝)。他們的主要記事及呈給皇帝的奏章很多涉及機密,所以都被銷毀了。這些領導人即使留下有關航海的絲毫描述,但其技術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均嫌不夠。船隊中真正擔任航海職務的人,和那時造船的人一樣,都被視爲匠人,地位不高,也沒有留下類似今日的航海日誌。
鄭和等因找朱允炆不着,便投主子朱棣所好,在「西洋」遍歷安南(越南)、馬來半島、蘇門答臘、爪哇、婆羅洲一帯及周邊各島嶼部落,招致蠻方諸邦,令向明朝入貢。以後幾航次最遠可能到過鍚蘭及非洲東岸,但都只爲皇上收集奇珍異物而去。
要證明寶船真有這麼大;或可能真有這麼大。前者只有挖掘到大致完整的寶船遺骸;後者只好試試用純木材造一艘同樣大小的寶船複製品,並放洋去航行幾天了。
Friday, August 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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