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4, 2009

船長今昔

中國自清代康熙二+三年 ( 1684年 )才解除海禁,在此之前清政府明令禁止商民下海貿易,犯禁者不論官民一律處斬,貨物入官。較早之前的明末,日本倭寇頻頻侵犯中國沿海,人民根本不敢出海。

解除海禁後,本來走大運河運漕糧的沙船都改走海路。在弭平台灣林爽文亂時,清政府還曾經僱民船運軍餉至台灣,足見清政府不但一改以往嚴禁商民下海,反而轉為借重民船的運輸功能。據上海通誌記載:「清乾隆五十二年( 1787年 ) 清政府由上海僱海船運軍餉至台灣。」「嘉慶、道光年間沿海沙船聚於上海約三千六百號,其船大者載官斛三千石,小者五、六百石。」

當時沒有「船長」這一稱呼,木製民用沙船或海船都為中國式蓬(帆) 船,船上職權最大的就稱「老大」,全船以老大的行船經驗最豐富技術最高,全體船員唯老大之命是從。老大純粹以行船技術領導全船,極為單純。海軍的一艦之長是艦長,清代的艦長稱為「管帶」,戰艦是向外國買的,主要種子官兵都送去外國培訓,艦上人員編制都照外國制度,在這種制度下,艦長集航海、作戰於一身,領導全艦。

但更古早的中國,水師編制著重中央集權,也就是著眼於中央政府(皇權) 要牢牢控制住海上的船艦。這種中國固有制度以明初1405年鄭和的船隊為代表,在個別的船艦上和艦隊中都有朝庭親信指揮,下分航海、後勤、軍事三大部門,各船負責航海的人稱為「火長」,火長僅是負責航海部門的頭兒,並非一船之長。

中國的商用輪船始於清同治十一年( 1872年 ) ,清政府海運總局在籌劃成立招商局時向英國購進一艘「伊頓」號貨輪。招商局成立於是年陰曆十二月二十九日( 陽曆1873年1月17日 ),伊頓號便為招商局第一艘輪船,船上駕駛和輪機兩部高級船員全為洋員,一切人員編制職掌規範便順理成章按照洋法。

這也沒有什麼不好,洋法是技術本位,權職分明,管理單純化,畢竟是歐洲從15世紀以來不斷實際應用的制度,該制度並不專為適應某國國情而制訂,且久為國際海事檢定、保險責任仲裁理賠所公認。船上人員編制承接歐美制後清政府海運總局才能繼續於光緒五年(1879年) 制訂了《行船免掽章程》和《航海箴規》得以在海上與國際接軌。

歐美式的船員分工編組制度,對船上各職位的權責劃分最為明確,不像岸上的組織,各職位之間有權責模糊地帶,模糊地帶越多權謀操弄空間越大。此外,船與岸之間的職責也劃分得很清楚。適航性( seaworthiness ) 的必要條件之一是船上有專任合格的船長,和必要的各職位船員,結關後才能出航,船若受現職船長以外者的指揮,指揮者不論有無船長執照,在此情況下發生的任何海損事故,保險公司可不負賠償責任。

所以有經驗的船公司都知道,當船在航行中,除告知情況或新的目的地外,不論出於何種理由,絕不指示船長如何操船或應作何種決斷,例如因故要拋棄一部分貨物時,應由該船船長全權決定,切忌指示船長是否要拋棄或應先拋棄那些貨物。

船上現任指揮職務者,其職稱應為「船主」(master或skipper);若作為頭銜(title)與姓名連用時,則稱「船長」(Captain,書信上可簡寫成Capt.) ,例如信封寫給「大太平洋號船主,孫亨利船長」則在信封上第一行可用頭銜加姓名,第二行可用職稱加船名,可寫成:

Capt. Henry Sun
Master of MV Great Pacific

如今這些英文職稱和頭銜定義都沒有變,而中文卻因為用的人不甚了解,已漸漸約定俗成地變化,統稱為「船長」了。筆者為便於大眾閱讀,本文各節都隨俗用「船長」一辭代表英文的master, skipper, 或captain三字中的任何一字,在此特加說明,並非刻意隨俗。

數世紀以來西方航海界的傳統作風,船長雖和乘客時有談笑,但和屬下船員除了談公事外不隨便聊天。船長從不越級指揮,他下達命令的對象只有船副,輪機長,管事,當值的舵工(quartermaster),以及他個人專用的服務生。對水手部,除要立即差遣時找當值舵工外,都透過大副傳達他的命令;對輪機部他只和輪機長溝通;對業務部只和管事交代。他可在大餐間與高級船員同桌用餐,也可獨自一桌在自己房中用餐。

高級船員用餐時,大家穿著整齊,餐室內有好幾位穿白製服的服務生侍候著,早、午茶點則由服務生送到房中。從前一艘三千噸的貨船,至少有船員四、五十人,廚房有大、二、三廚和下手一、二人,船長有專用服務生,其他高級船員也有共用的服務生,吃飯時有人服侍添飯盛湯,衣服換下來有人洗,皮鞋有人擦。

可是最近這三、四十年來船老闆已越來越不如從前那樣善待船長和船員了。現在一艘載重量十萬公頓的貨船,全體船員只有十四人。這要歸功於科技進步,今日船上的駕駛部和輪機部都用先進的自動化操作控制設備。駕駛部船副還仍須上駕駛台值班,輪機部管輪可不必下機艙值班。

老闆除了因自動化設備依法獲准裁減了一些船員外,他最著意要裁減的船員就是廚師和服務生了,他好像很不甘心花錢讓他提供就業的人在他船上享受,全船現在只有廚師、服務生各一人,那唯一的服務生要做公用地區的清潔,幫廚房煮飯洗碗等。船長沒有專用或共用的服務生侍候,要自己洗衣服。廚師一日三餐做好後定時把菜打入盤中,每人一盤,放在保溫櫥中,大家自己去取食,用畢把碗盤放入洗碗池,再由服務生收入洗碗機清洗,有些船連僅有的一個服務生也被取消了,廚師就得做洗碗等雜務。

船上就這一位廚師,船老闆也早有計劃要把他免了,打算要岸上備妥如TV 餐的冷凍食盒,每人每餐一盒,送到船上放進冷藏庫。用餐時從冷藏庫自取一盒用微波爐加熱,用畢將空盒丟入環保回收箱。此法設想已久,可是其成本比用一廚師和發些伙食費讓船員自辦伙食為高,所以迄今未付諸實施。

今日不比從前,十五至+九世紀歐美多數船長本身就是船老闆甚至還是貨主。他們當然不會虧待自己,在海上這麼辛苦才能賺這麼多錢,他在岸上的家中都用慣好幾個廚子和成群的僕人,在船上不能比家中更少,船上的排場就這樣成了傳統。不跑船的船老闆因船長人材難求,見了船長左拜託右拜託,所以船上的排場不可少,不敢虧待了難得爭取來的人材,所以還維持著一般傳統排場。

如今船長和老闆的關係,與過去大不相同了,就台灣的情況來說,船長已供過於求,目前在船上當大副的人個個都有甲種船長的執照,大家都要當船長,老闆不再會低聲下氣求人來當船長了。這種情況似對老闆有利,其實並非真正有利,眾多有執照的人之中良莠不齊,全憑老闆自己去選,這和古時根本沒有執照時一樣,真材還是難求。

習慣於中央集權的體系裡,上級若不牢牢控制著所屬,對他們來說就有失控的感覺。中國大陸的商船上,除了有「船長」外,還有一位直接受中央指揮的「政委」,小的漁船上可能同隊作業的漁船合一政委,有時政委的指揮權高於船長,政委甚至可命令船長往那兒行駛,例如曾在浙江大黃魚汎時,有經驗的漁船老大(船長) 要開船往大目洋捕大黃魚,政委自以為魚群是從南游向北,所以要船長開到南面的貓頭洋去作業,船長只得照辦,但結果一條魚都沒撈到。

船上政委的地位有多高?我們不能看他自己擺出來的姿態而定,政委的行事姿態一般都很低,像上述漁船政委的強勢,在大的商船上不會有,不過我們可以從下列這則故事裡便可找到答案:

中國大陸在自閉十四年後,1963年有一艘萬噸級國造新貨船計劃走出國門。從上海、青島裝貨到日本的門司和名古屋。因當時的國際環境險惡,所有行動都在極機密下進行,航線方案都由海運局會同海軍有關都門共同制訂,報交通部,同時向船長、政委傳達。航線規劃一般是船長在船上的海圖室中完成,他們這次劃航線,船長還輪不到參與,是由海運局會同海軍共同制訂,報交通部時才讓船長和政委知道。由此可知他們船長地位之低落,航線的機密資料除傳達給執行者的船長外,全船只有政委被傳達到,可見政委的地位是代表中央駐船督導。這次出洋大躍進慎重其事制訂出來的航線,結果証明是一場大烏龍,居然把航線劃到了暗礁上,這麼一艘新船在首航時就沉沒在東海的「蘇巖」下了,真是冤枉,所幸59名船員全部脫險。

還有一艘油輪在碼頭,船長不在船上,因為急須將船移開至錨地,相關人員來船洽談對象是政委,油輪的政委為顧全大局,與船上見習船長協商,同意由引水人員(領港) 操船,將船移到錨地,不料在移船途中領港因太靠近礁石,經見習船長一再提示而不聽從,結果觸了礁,發生嚴重漏油,損失慘重。(據筆者分析:領港不聽從危險提示,可能是他面對資淺的見習船長,擺出老經驗的姿態,故意不立刻聽從見習船長的提示;見習船長也自感本身非正式船長,處事過於低調軟弱。若為有權威的船長,便會立即自行下轉舵口令。) 用西方標準來衡量,這種船沒有船長在船,由政委決定移船,無適航性,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他們不知如何和國際接軌。

跋:最近我在寫一篇八十年前日本船撞沉招商局新康輪的文章,要把日本人處理這次海難事故的詭詐蠻橫作為再加考據描述一番,當進行到描寫船長時,加了一個關於船長的註,不料在這則註裡越寫越多,根本不像是註了。正在煩惱如何精簡縮短時,靈機一動,乾脆再加些料進去,讓它自成一篇,所以就順利完成了本文。關於新康輪的文章目前尚未脫稿,希望能於下次推出。八十年前先父28歲,沉船時在新康輪上當二副,謹預告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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