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6, 2009

危險的平衡不容破壞

常聞台灣有人抗議,說對岸有多少多少飛彈對準著台灣,聲嘶力竭要對岸立即撤走所有對台飛彈。

就目前國際情勢來看,有敵對傾向的國家間,相互用導彈瞄準已不足為奇,世界各列強甚至就是用導彈相互嚇阻下才維持了和平。

中國在台灣海峽沿岸設置陸上發射的近程非核子導彈,是有它海疆設防的自主權,旁人無可置喙。若因它的射程可達台灣而說是衝著台灣而設,那也只說明大陸在實質上已把台灣看成一個「國家」了,這不是台灣所期待的嗎?當然我相信台灣應該是有了制衡的實力,才不怕促成對方把台灣以對付一個國家的層級來相待。

我於2月24曰在本blog上發表過一篇〈大西洋英法核潛相撞事件〉,該文雖然是檢討最近英法核潛相撞的一次意外事件,但如果您讀了該文,就可對維持世界和平的嚇阻戰略有些概念,有了此概念後,您就不會一方面對大陸說咱們「一邊一國」,另一方面又認為大陸不當用導彈對著台灣。

就以美、中兩國而論,美國和中國互相雖然表示友好,但確有敵對傾向,雙方雖不明說而心照不宣,都有核彈頭隨時準備著飛送到對方。

從前導彈必須由陸上基地發射,有被敵國用先發制人而消滅的危險;現在隨著科技的進步,導彈攻防的情勢已變。帶核子多彈頭的導彈已不須從陸地發射,也不必像不久以前須從海面上發射。今日14000多噸的核子動力潛艦(SSBN) 能帶16個洲際導彈,每導彈可運載8個核子彈頭。任何時間都隱密著巡航在外,隨時可從海洋中水面下隱藏處發射核導彈,所以它比從前更有嚇阻能力。

有了核潛發射核導彈的能力後,敵國已不能用先發制人的方式來消滅我們,因為敵人若冒然先發制人,我們的核子潛艦在海外隱藏處也可對敵國立即作毀滅性的報復。反之,我們若冒然先發制人,敵國的核子潛艦也可對我們立即作毀滅性的報復,在這種情況下,誰都不敢輕易冒犯,在此危險的平衡狀態下,世界敵對勢力就賴以維持了和平。

導彈不像大砲那樣要作好方向和拋物線角度的瞄準,靠砲彈炸出砲口時的慣性配合地心引力等飛向目標。而導彈是由它的推進系統產生動力,並由它通訊和控制系統裡的軟體資料操縱航程,洲際導彈和近程導彈都是如此。不過洲際遠程核子多彈頭的導彈要先飛到地球次軌道(sub-orbit) ,到達目標上空時才回到大氣層,各彈頭在回到大氣層時才散開,分頭飛向各預定目標。

從潛艦發射的核子導彈升空後,那60噸重的導彈進入地球的次軌道以每秒鐘6公里的速度,也就是時速21600公里,航向目標區。在目標區上空進入大氣層,同時各彈頭開始散開,每一彈頭的威力相當於炸廣島原子彈的24倍,此時在地面上可看到像一陣奇妙的流星雨,不久後流星雨就變成轟雷電擊的大太陽,在它威力下玉石俱焚。

目前只有原核子俱樂部(The original nuclear club) 的國家--美、俄、中、英、法有這種核子動力潛艦在水下發射核子導彈的能力。

筆者居住的南加州必在中國備而不希望用的洲際核子導彈目標之下,比台灣在非核子導彈目標下危險得多,這兒沒有人嚷嚷叫人家的核子潛艦卸下導彈,但都希望美中保持和平,不能為台灣獨立引起戰端。而台灣部分政客為一己之貪,奪取政權不擇手段,鼓舞同鄉兼有祖輩同在日治下之宜(談不上「族群」或「民族」之宜)嘩眾取寵,欲升高台海緊張情勢,此輩自恃有美國「台灣關係法」之靠山,極其向中國大陸行挑釁之能事,企圖破壞此危險的平衡,以期美國為台灣向中國開戰,台灣政客遂可收漁人之利,居心叵測。

得意忘形的政客利令智昏,未料中美有識之士未被挑唆,台獨大失民心之餘,丟掉了用肚子流血換來的政權,為首一撮又因貪污洗錢東窗事發,眼看台獨功敗垂成,吾輩在加州可高枕無憂之際,怎奈今之台獨氣焰未消,國會中雖屬少數,仍常見高官被逼問:你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弄得高官支支吾吾不敢直說,台獨之勢似又將敗部復活。

最近星雲法師以大無畏的精神,登高一呼:台灣人都是中國人!以正迷茫萬民之視聽。筆者希望馬團隊及時跟進,一鼓作氣表明態度,因為台獨在中華民國畢竟還是非法的。中華民國尚在,為何中華民國的高官和人民不敢堂堂正正地說自己是中國人!?

Saturday, April 4, 2009

〈台獨小孬孬欺人太甚〉篇後記

今日新聞(NOWnews)在美西2009/4/1(台灣2009/4/2)終於將本文登出了,謝謝主編譚志東先生!並謝謝他的編輯部anyway,雖然把我此文壓了三天,他們終於等到小孬孬針對我這編文章寫完他那篇喜笑怒罵而硬拗的東西〈再看高級外省人恨台、仇台的孬面目〉後,和我這篇同時貼出,〔實際上那篇台獨非法東西比我那篇它所罵的文章還早貼出幾分鐘。〕

我說他這篇東西充滿了喜笑怒罵,並不冤枉了他,例如我在文中把「君主立憲」誤輸入為「君子立憲」,被他抓到了。如果他直言指正,我還要感謝他呢,但他居然在此錯字上大做了文章,說我見識少,不出去多看看世界等,和寫錯字毫不相關的推論和教訓,不知弄錯一個字和外面走不走有何關係?這是什麼邏輯?

台獨在台灣是非法的,而非法活動可以左右合法機構的行事和決策,是因為這些機構裡有很多台獨份子和台獨同情者。像我前幾天寫的〈新聞報導應遠離羅生門〉和〈越描越黑〉所提到的三個記者共同寫了一篇600多字不經查證的造謠新聞報導,後又在描飾前報導時加入一個記者,這些人都是台獨或台獨同情者。

台獨在台灣雖是非法的,但他們一切行動都似合法。這正如地下電台是非法的,但可照常廣播一樣。1950年代我在台灣時,還沒有聽過「台獨」,可是台灣當初已習慣於「地下」,當時南部都市裡的「地下舞廳」如雨後春筍,門面比有牌照的舞廳還大,政府竟無力取締地下舞廳,而地下舞廳反不須繳高額的娛樂稅,因此之故「地下」打敗了「地上」。照這樣下去,台獨也要效法地下舞廳以非法奪取政權了。

他們是長年潛移默化下造成的,台獨在最近二十多年來慢慢從教育、文藝上灌輸培養閩南、本土、和愛日情結。他們可以在電影的製作中,以美好的台灣風景襯托出一個原應為殺人魔王的日本軍閥,把魔王塑造成一位仁慈的長者,諸如此類不勝枚舉。